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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推行“征收人口出生税”的建议
引用本文:肖立见.对我国推行“征收人口出生税”的建议[J].南方人口,1992(2).
作者姓名:肖立见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摘    要:一个人从出生到成长为劳动力,需要投入大量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劳动准备费用,要使用有限的资源。而这些费用在我国并非完全由家庭承担。按1990年统计资料计算,0—16岁的生活费用在城镇为每人25000元,其中国家花费的占20%,为5000元;在农村为每人1100元,其中由国家花费的占10%,为1100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由国家花费的,城镇为每人1800元,农村为每人1000元。城镇劳动力就业,由国家安排工作的,人均投资近万元。也就是说,在城镇把一个0岁的新生儿培养为一个初级劳动者并由国家安排其工作,国家要花费17800元,只负责培养不安排其工作,要花费7800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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