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新耕地占用税标准提高4倍沪京津最高
摘 要:
为督促各地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并于2008年1月开始实施。《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耕地占用税平均额做出了规定,其中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成为税额较高的地区。2007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明确各地要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大幅度提高耕地占用税标准,平均提高幅度约为4倍。
关 键 词:
耕地占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前联合
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
北京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津市
保护政策
直辖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