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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徐开墅.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J].社会科学,1982(1).
作者姓名:徐开墅
摘    要:《民法(草案)》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法,它的基本原则: 一、走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民法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国家财产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或事业单位,对它所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非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矿藏和森林等国家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经主管机关批准、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对擅自开采矿藏、砍伐森林等破坏国家资源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侵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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