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作为公法精神的公共服务 ——基于规范与事实的视角
引用本文:贺林波,李燕凌.作为公法精神的公共服务 ——基于规范与事实的视角[J].湘潭大学学报,2013(6):70-75.
作者姓名:贺林波  李燕凌
摘    要:规范与事实是论证传统公法精神的两种主要范式。由于哲学理论上规范与事实的分离,导致传统公法精神一直处于困境之中。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了传统的公共服务论,使之具有了融合公法精神规范与事实鸿沟的优势。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来考察,只需要陈述公法发展演变的一般性社会事实,就可以证明公共服务作为公法精神的合理性。

关 键 词:公共服务    公法精神  规范  事实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湘潭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