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性质的再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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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普,王鹏鹏.我国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性质的再探[J].学术论坛,2012,35(9):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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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普 王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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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134 2. 中央财经大学民商法,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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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土地入股养老合同是农民与入股企业达成的,农民将已有农用地以入股方式流转给受让企业,企业为其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无名契约。该合同是农民为自身利益与入股企业签订的民事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合同;是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入股企业将不间断对农民提供养老服务的继续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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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入股 养老服务合同 继续性合同 债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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