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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的命运——情理与法理的博弈
引用本文:任娇娇.“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的命运——情理与法理的博弈[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3(4):10-15.
作者姓名:任娇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2012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际法上的主权和海洋剩余权利研究”(12FXl7);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3106010202)
摘    要:儒家思想为“亲亲相隐”制度提供了伦理上的正当性基础。“亲亲相隐”的原则和制度萌芽于春秋、秦、汉初时期,发展于唐、宋、元、明、清,在清末至民国时期实现了近代化转型。“文化大革命”以后,“大义灭亲”取代“亲亲相隐”制度。然而,《刑诉法修正案》的颁布改变了这一状况,使其精神如律。

关 键 词:“亲亲相隐”  情理  “大义灭亲”  刑诉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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