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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法治思想及其局限性
摘    要:林语堂多次呼吁法治,提倡法律之治。他推崇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批判人治模式,虽然他没看到韩非对专制集权的维护,但他对法治的强调和重视,既是对清末以来兴起的法治思潮的响应,也是在救亡图存的时代洪流中为挽救国家而谋取出路的努力。林语堂追求平等精神,对中国存在特权阶层非常不满,对两性间的不平等也多有关注,他通过创作大力宣扬平等思想,但在男女平等问题上仍表现出对女性独立精神的忽视。林语堂权利意识高涨,始终重视每一个社会个体与生俱来的各项权利,认为可通过公共批评对政府产生威慑作用,使政府不能随意剥夺人民权利,并认为可通过法律保护人民公共批评的权利;但他对意见不合者的公共批评和言论自由,又多有嘲讽和批评。林语堂的法治思想是一个既有传统士大夫情怀,又受到欧风美雨现代思想浸润的知识分子面对积贫积弱的国家所作出的文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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