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大卫·休谟称自己的哲学为“人的科学”,即以研究人性的基本理论作为哲学的根本课题。在他看来,一切科学都离不开对人性的考察,都以解释人性为依归,“逻辑的唯一目的在于说明人类推理能力的原理和作用,以及人类观念的性质;道德学和批评学研究人类的鉴别力和情绪;政治学研究结合在社会里并且互相依存的人类。”①他认为,如果说哲学是人性科学的基础的话,那么具体科学则是人性科学的贯彻和运用。休谟的这一看法,不仅鲜明地体现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发现人、颂扬人的时代精神,而且也使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独具特色。然而,休谟的这一思想却极少为研究者所重视,从而也难以说明休谟思想的全貌。本文以休谟的主要代表作《人性论》为基本依据,试图就他在社会政治思想领域内对人性理论的贯彻作为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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