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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立话句法特点——新立话语法系列研究之二
引用本文:黄昭艳,黄宇鸿.广西新立话句法特点——新立话语法系列研究之二[J].广西社会科学,2007(10):17-21.
作者姓名:黄昭艳  黄宇鸿
作者单位:钦州学院中文系,广西,钦州,535000
摘    要:新立话是流行于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小董、大垌、长滩、新棠、板城以及灵山县太平镇等地方的一种方言。新立话的句法结构规律与普通话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于普通话的特点。具体而言,在语序上,新立话中表示先后顺序的词常在动词后作补语;表顺序的"第一"、"第二"等也可以放在述语后作补语;副词"多"、"少"常在动词后作补语;频率副词"又"和"□(kn34)]还"等作状语时常后置;形容词"早"、"夜"可直接作补语;否定式可能补语与宾语共现时的语序可构成"述语 宾语 补语"式。此外,新立话中的被动句、处置句、比较句、动宾补句、疑问句、双宾语句也存在与普通话不同的表达形式。

关 键 词:新立话  普通话  句法特点
文章编号:1004-6917(2007)10-0017-05
修稿时间: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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