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一、引言书法艺术的语言是点线,但并非是抽象而机械的,而是一种有意味、有表达力、能传递书家“心声”的艺术的点线,离开了这种点线,便无所谓书法的艺术。甚至可说,整个一部书法史,就是一部在新的书体、新的审美观念的作用下,点线的不断组合、转换、运用的历史。鉴于各种历史的、文化的客观因索,我国人民对点线有着独特的爱好和理解,经几千年的探索实践,终于对它作出了种种形式上的规定——书写的方法和顺序。而这种规定,是建立在那样一种前题和原则上的,即:首先,点线与客观事物形要有某种暗合的关系,要“同自然之妙有。”①其次,点线必须能有意味地表现出客观事物的“意”,也就是说,暗合形只是一个次要的前提,重要的是在于表现客观事物所展现于人的那种生气勃勃的精神状态。当然,这种表现是介于形象与抽象之间的意的表现。在书写时,如何使点线更接近客观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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