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任何事物,都具有若干个(两个以上)因素。影响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的思维领域三个方面事物的因素存在着质(属性)的区别。这三大类因素及其关系是整个世界事物发展变化普遍规律的基石。人类社会事物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当把因素视为事物的成份(或称因子),则(A+1)层次上的因素是A层次事物的成份(或因子);当把因素视为独立的事物,它就有一个完整的内容,就是个单独的天地。事物与因素仅仅是不同层次的不同概念而已。基于人类社会事物所具有的显著的属性、位置、作用方向与影响力等方面的特征,以及特征上的区别,可以将它们分为六大类型15种类。具体为:一、物质因素、精神因素、时间因素与空间因素;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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