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险民事责任法典化的现实与我国未来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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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海统.高危险民事责任法典化的现实与我国未来的选择[J].重庆社会科学,2006(7):8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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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海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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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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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高危险民事责任纳入民法典是现代民法典的独创,但囿于高危险民事责任自身固有的特性和立法技术的诸多困难,现代民法典的这一尝试未能获得成功。高危险民事责任法典化的动因源于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体系化的偏爱和现代高度危险活动事故的严重性及传统立法体例的不足。我国未来的高危险民事责任立法应走民法典上的一般化与特别法上的类型化相结合的立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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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危险民事责任 民法典 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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