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宪政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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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祥,杨志红.以人为本与宪政文明[J].江西社会科学,2004(5):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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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祥 杨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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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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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是2004年我国修宪的指导思想。2004年宪法修正案也是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新政治理念和执政方式的宪法化。以加强人权与公民权的宪法保障是2004年修宪的主要内容。因此,2004年修宪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人本修宪”。这种“人本修宪”以其政治制度文明建设和政治主体文明建设的协调统一,昭示了我国宪政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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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修宪 人权保障 宪政文明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4)05-00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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