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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非访”保持“零登记”
摘    要:河南省三门峡市立足于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实行信访代理、流动调解、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资金、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周会审制度,使大量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全市2011年赴京涉法涉诉“非访”保持“零登记”。

关 键 词:三门峡市  社会矛盾  制度化建设  群众权益  化解机制  专项资金  会审制度  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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