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的杂文艺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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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嘉良.论鲁迅的杂文艺术观[J].浙江学刊,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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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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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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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杂文应列为文学“正宗”说诚如鲁迅所说,杂文是“古已有之”的。然而使得杂文作家颇为灰心的是,这“古已有之”的杂文却从来没有被列入文学“正宗”的地位。到了近代,杂文创作有了很大发展,杂文概念也与前大不相同,举凡杂感、小品、短论、随笔、札记、随感录,乃至通信、日记等,就都是杂文作家乐于驾驭的样式。五四文学革命初期,新文学尚属草创,“散文小品的成功,几乎在小说戏曲和诗歌之上”。鲁迅这里所说的“散文小品”,指的正是《新青年》,《每周评论》等刊物上常见的随感录、短论等,也就是后来被一总称之为杂文的那一种文体。发展到三十年代,杂文更是兴一时之盛,至于有了“杂感年”,“小品年”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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