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沃尔泽与罗尔斯正义观的分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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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江.试论沃尔泽与罗尔斯正义观的分歧[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2):6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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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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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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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以沃尔泽对社会正义和平等的论述为基本线索,阐述了他与罗尔斯在一系列问题上所持观点的区别,认为在对正义(权利)的不同理解背后,实际隐含着他们对共同体、善、平等概念的不同理解和假设。沃尔泽认同一种价值-意义共同体,而罗尔斯只承认政治共同体;沃尔泽不承认有一个统辖所有社会物品(善)的社会基本结构,认为各领域应该是自主独立的,并因之不承认罗尔斯所谓的“基本善”,进而否定罗尔斯整个理论追求——基本善的分配正义原则——的意义。沃尔泽提出了“复合平等”论,而罗尔斯主张一种发展基础的平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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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沃尔泽 罗尔斯 正义观 共同体 基本善 平等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7)02-0068-05 |
修稿时间: | 2006年10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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