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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方益权.论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J].东岳论丛,2001,22(3):80-82.
作者姓名:方益权
作者单位:温州师范学院,社科部,浙江,温州,325027
摘    要: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可以将其分为校方无过错的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和校方有过错的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不承担无过错责任、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不承担公平责任

关 键 词:在校  未成年学生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文章编号:1003-8353-(2001)03-0080-03
修稿时间:2001年2月2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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