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环境法典编纂中“环境”“生态”与“资源”概念的关系厘定与展开
作者姓名:车东晟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环境法典编纂和适用中基础概念的生成与展开”(22XFX019);
摘    要:我国环境立法中存在着对“环境”“生态”与“资源”的长期混乱使用,这是环境立法体系化和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障碍。对现行环境立法中基本概念的规范性分析可以总结出其在法律体系中的生成逻辑,并为环境法典中基本概念的展开提供立法参考和解释学依据。既有环境立法体系中对概念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尚未得到体系性解释,环境法典中基础概念的展开应当厘清其规范性意义脉络,区分事实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以及利益的类型化、利益衡量等问题。环境法典的展开应当以“环境”为抽象概念,法律调整的范围应当由抽象客体转向具体行为,同时对基础概念所承载的利益进行更加精确的识别和调节。

关 键 词:环境法典  环境  生态  资源  规范性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