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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木刻本《十方圣主格斯尔可汗传》中的“大札萨”“札日忽齐”“塔岳(达右)”考
作者姓名:董晓荣  秋喜
作者单位:1. 西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部;2. 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古学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蒙古《格斯尔》版本综合研究”(项目编号:20&ZD278);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额尔德尼吐希庙青史》的翻译、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2XTQ010);
摘    要:北京木刻本《十方圣主格斯尔可汗传》中出现了“大札萨”“札日忽齐”“塔岳(达右)”等法令和职官名称。本文从蒙元时期的“大札萨”法令的颁布和元、明、清时期“大札萨”“札日忽齐”“塔岳(达右)”等法令和职官制度的设置与职能及其历代的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大札萨”是大蒙古国时期颁布的法令,元及北元时期一直沿用。“札日忽齐”,即断事官,此官职设置于大蒙国时期,元代一直沿用,北元时期有很大的变化,虽沿用,但是成为执政台吉手下的只主本部落大、小事宜的断事官。“塔岳(达右)”是北元时期蒙古朝廷中使用的官职名称,即“太尉”。据此推测,藏族史诗《格萨尔》明代就传入蒙古地区,在此基础上说明藏族《格萨尔》传入蒙古地区后的本土化现象。

关 键 词:《十方圣主格斯尔可汗传》  法令与职官  文化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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