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开创道教对外文化交流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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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建芳.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开创道教对外文化交流新局面[J].民族大家庭,2015(3):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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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建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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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是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的法律保障,为道教在内的湖北五大宗教能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营造了适宜的发展空间,为弘扬宗教文化的正能量、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较好的制度平台。自2005年3月《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道教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赢得了社会的肯定。特别是在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方面,得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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