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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师钢琴教学“师范性”的施教手段
引用本文:傅正春.浅谈高师钢琴教学“师范性”的施教手段[J].理论界,2004(1):126-127.
作者姓名:傅正春
作者单位:沈阳大学师范学院
摘    要: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为中学输送合格的音乐教师,这是国家教育部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笔者认为“合格”二字应是通过钢琴课的教学,使学生掌握钢琴弹琴的正确方法、基本技能和教学法。通过学习熟悉不同类型的钢琴作品及风格,开阔音乐视野,培养音乐感。使学生具备一般声乐伴奏的能力和为中学教材歌曲配伴奏的能力,以适应中学音乐教学和开展校内外音乐活动的需要。这种能力是衡量一个音乐教师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之一。因此应该重视和加强对这门学科教学的研究,以提高这门学科的教学水平。下面就钢琴教学的“师范性”谈三点看…

关 键 词:高等师范教育  钢琴教学  基础教学  教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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