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法治社会构建中的社会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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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静.和谐法治社会构建中的社会法理念[J].天府新论,2007(Z1):14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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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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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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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阶段,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社会发展的大形势要求加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以协调社会矛盾,平衡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这便产生了所谓的“福利国家”。这种国家介入社会、公权力介入私权利的现象,表现在法律领域中就是私法的公法化和公法的私法化,并随之产生一系列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缘化的社会性的立法。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社会法在此进程中又起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加强社会法立法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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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立法 正义 法治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4-0633(2007)6月-14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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