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保险欺诈 |
| |
作者姓名: | 罗轶鹏 |
| |
摘 要: | 对保险欺诈国际上一般也称保险犯罪。严格意义上说,保险欺诈较保险犯罪含义更广。保险当事人双方都可能构成保险欺诈。凡投保人不遵守诚信原则,故意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险合同内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损害,以谋取保险赔付金的,均属投保方欺诈。凡保险人在缺乏必要偿付能力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业务,并利用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或夸大保险责任范围诱导、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均属保险人欺诈。投保方欺诈是社会中更为常见的保险欺诈行为,保险欺诈一经实施,必然造成危害结果,有必要严加防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