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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水平更高的生产力或其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结构及程度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
作者姓名:黎浩棣  贺乐民  何为
摘    要: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化水平更高的生产力或其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结构及程度的矛盾。这两个矛盾着的方面是各有特点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特点,首先在于社会化趋势不断发展,水平更高。这里的“社会化水平”,是指纵向的比较,即社会主义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比较,无疑前者是高于后者的。此处的“社会化趋势”则是抬横向的比较,即目前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和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比较。前者由于各种历史的、社会的原因,生产力的社会化水平暂时没有后者高,但就发展的趋势来看,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终究会赶上并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的。所以,在总体上,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必然更高。社会主义公有制具体结构及程度也具有自己的特点。本质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具体结构及程度既是一致的,又是有区别的。本质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这种根本经济制度是宪法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结构及程度是本质上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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