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钱债权执行竞合解决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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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敏.论金钱债权执行竞合解决的原则[J].学习与探索,2007(5):9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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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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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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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决金钱债权执行竞合原则的确定,应当有利于确保债权人之间的公平,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特别是要协调好破产法和强制执行法的关系。在实行一般破产主义立法体例下,执行程序中解决金钱债权执行竞合采用优先原则;在实行商人破产主义立法体例下,在执行程序中,非商人作为债务人的,解决金钱债权执行竞合实行平等原则,商人作为债务人的,解决金钱债权执行竞合实行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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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钱债权执行竞合 优先原则 平等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2-462X(2007)05-0085-19 |
修稿时间: | 2007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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