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基本原则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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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基本原则探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4(12):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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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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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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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同的经济关系只能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 ,才能达到法律调整的最优化。根据政府干预经济的内容 ,对经济法所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 :市场主体参加的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等。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密切相关的是其基本原则 ,根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必须坚持国家适度干预和维护公平竞争两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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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调整对象 国家干预 公平竞争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4]12-0063-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1月12日 |
Inquiry into the Adjustment Object of Economic Legislation and Its Basic Principl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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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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