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绑架问题及其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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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青必.慈善绑架问题及其防治[J].中州学刊,2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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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青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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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南宁 5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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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慈善绑架是指慈善活动中捐助者以捐助的名义胁迫受助者满足其私人目的或利益的行为。它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胁迫受助者感恩或者写感谢信、胁迫受助者配合捐助者进行自我宣传、曝光受助者的私人信息等。慈善绑架兼有慈善性和胁迫性的双重特点,慈善性是指它以慈善的名义进行,并至少在效果上实现了救助的目的;胁迫性是指它利用慈善要挟并强迫受助者做不愿意做的事。捐助者、媒体、慈善机构都有可能成为慈善绑架的实施者。评价慈善绑架应该坚持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在效果上我们应该对带有绑架的慈善持肯定的态度,而在动机上我们应该对慈善绑架持批判的态度。慈善观念的滞后、网络媒体的负面作用、慈善制度建设的不健全是导致慈善绑架的三个重要原因。防治慈善绑架,要树立正确的现代慈善观,发挥网络媒体的正面作用,加强慈善的法律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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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慈善 慈善绑架 慈善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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