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社区企业所有者异化及其后果的实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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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建新.苏南社区企业所有者异化及其后果的实证分析[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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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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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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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企业从法律上说,归社区全体成员所有,但在实际运作上,他们无权支配企业。企业的资产处置权、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用工、辞退权、干部任免权等掌握在企业领导人和社区政府手中。这便是所有权的异化。这种异化可能对经济运行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社区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假公济私联系手侵蚀社区利益便是其中之一。当官员能从承包人处得到大于风险成本的贿赂时,便有可能故意压低承包指标;当承包人能从压低承包指标中得到的好处大于他的风险成本时,便有可能进行贿赂。受损害的当然是社区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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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企业 所有考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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