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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法治研究主体性建构的悖论及其超越
引用本文:陶南颖.中国涉外法治研究主体性建构的悖论及其超越[J].学术月刊,2023(11):95-109.
作者姓名:陶南颖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跨文明视阈下中国国际司法观的形成与演变研究”(23BFX144)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当前中国涉外法治研究的主体性发展陷入“既自我认同又自我否定”的困境中。西方以“全球化”和“现代化”为名主导国际法治并温和渗透到中国涉外法治知识体系。在此影响下,中国学界开始自我东方化:一方面认为中国与西方在涉外治理上的差异是一种“落后”,这种认识激发了强烈的主体性意识和进步意愿;另一方面,在建设中国涉外法治时,又因“落后”情结而认为中国本土缺少可行的知识资源,只能依赖西方,而西方知识资源的长期影响又抑制了中国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摆脱这种困境应当立足于中国实际,接纳和吸收来自西方的、本土的以及非西方国家的涉外法治理论与经验,形成多元化的涉外法治知识资源格局。

关 键 词:中国涉外法治研究  主体性  困境  自我东方化  多元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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