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二重性:从系统角度对个体经济性质的新界定──兼谈对一种经济成分的定性分析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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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继祥.质的二重性:从系统角度对个体经济性质的新界定──兼谈对一种经济成分的定性分析方法[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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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继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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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附属地位的经济成分的定性分析方法,对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体经济的性质的判定具有指导意义。界定现阶段个体经济的性质,必须从两方面着眼,从两个层次入手。从个体经济的内在结构、从其自身这一层次看,个体经济仍然是小私有性质的、小商品性质的经济成分,这是一切个体经济的共同性质。从个体经济的外部关系,从其所处的社会主义经济整体系统这一层次看,个体经济还具有为人民生活消费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性质与特征,这是现阶段个体经济的个别性质。总之,个体经济是一个具有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二重质规定的经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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