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结构到社会创造性——法律人类学语言研究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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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涵,张晓辉.从形式结构到社会创造性——法律人类学语言研究述评[J].贵州社会科学,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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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涵 张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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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云南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111 2. 云南大学,云南,昆明,6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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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人类学的语言研究既以形式结构分析为基础,又关注语言的功能和创造性.许多学者在批判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的影响下,研究了语言的社会创造性,认为语言能反应、创造社会关系,构建、传播和维系权力.法律实践中的语言既可能渗透着国家权力的建构、国家权力的主导,也可能在社会关系的生成、塑造、转换中相当程度地满足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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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人类学 语言 形成结构 社会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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