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性责任、气性责任与才性责任
——儒家三大人性责任形态思想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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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涂可国.天性责任、气性责任与才性责任
——儒家三大人性责任形态思想论析[J].齐鲁学刊,2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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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可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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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社会科学院 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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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家往往把人性论作为构建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和思想前提。儒家人性论阐述了"天性""气性""才性""欲性""智性""善性""恶性""德性"等人性形态的内容、形式、功能和特点,其中儒家所说的"天性""气性""才性"对责任伦理具有引导性、推动性作用。"天性"决定了人挖掘人先天潜能、因材施教、尊重顺应人天性和合理开发人本能的责任。依据人的气性,儒家不仅提出了屏气出气、变化气质、修道教化等责任伦理要求,还指明了挖掘优良气质之性、注重社会环境熏习和培育高雅豪迈气质等责任内容。以孟荀为代表的儒家才性论,其宗旨均是引导人向善,确立趋善避恶的责任心,如果说孟子的才性论更为强调人行善的可能性,那么荀子的才性论则凸现人性趋善避恶的必要性,但它们共同为责任伦理建构提供实践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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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天性 气性 才性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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