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沿江街道工程款拨付实行“五不”否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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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沿江街道纪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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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工程不招议标不付款.街道明确规定.3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议标.没有进行招议标的工程.工程款一律不付:二是施工合同不见证不付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司法见证审核.从制度设计上堵塞漏洞.没有经过司法见证的合同财政不得备案.工程款也不得拨付:三是工程不达进度不付款。工程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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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款 拨付 街道 浦口区 工程施工合同 定制 沿江 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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