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平等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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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永坤.寻求法律平等的基础[J].暨南学报,2009,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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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永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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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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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当代法律中不乏歧视性规定,它与法学的科学主义定位有关.科学在古希腊只是神学、哲学和科学话语中的一支,中世纪它一度失去了正当性.在现代科学取得胜利后,科学一度垄断了话语权.历来作为正义之学的法学随之成为科学.在理性的科学观中,科学只是三大知识体系--科学、规范学、人文学--的一个分支,法学的核心知识是规范学.因此,法学研究的中心任务不是发现规律而是追求良善.法学追求良善的逻辑起点是人格人,是人和人之间的"主体际关系",从这一主体际关系出发,人的平等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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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范学 人格人 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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