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明清时期地方上大姓富室的存在与稳定培育,对于区域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稳定而有序的生活环境,自然有助于地方富户的培育,而社会动荡与王朝统治变更之际,尤能显现出富户阶层的特殊意义。"郡邑之有富家,亦小民之利",富民乃国家元气所关,"安富以保贫",使富民不苦于为国家供应,而贫民才能获得更多的依赖,这种意见,代表了明清社会中主流阶层的基本认识。但就总体而言,富户阶层的能动作用基本在"地方",相对于帝制悠久的王朝国家,明显处于被控制与调配的地位。明清两代政府在推行一些"保富"政策的同时,还有限制富户某些活动的具体措施,并不是单纯地任由富户干预乡村和城镇的管理事务。而且,本富为上、末富为次的观念,在当时仍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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