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四川省报送基层统计报表暂行规定
摘    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基层统计报表管理,保障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国家统计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境内按规定报送基层统计报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各种联合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经营户、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