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服务交易合同及其规则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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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振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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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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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绿色发展理念下自然资源利用权体系研究”(18BFX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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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服务交易合同是以生态服务为标的物,以生态服务提供者和生态服务需求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同。生态服务交易合同具有典型服务合同中承揽合同的特征,但是在人身属性、成果交付、公益性质等方面与承揽合同存在差异。在权利义务分配上,生态服务提供者具有转承揽以及对自然资源再利用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免除保管义务、限制留置权的行使;生态服务需求者在支付对价的形式和期限方面的限制应该减少,而其任意解除权应加以限制,并应赋予其后合同义务。在违约责任承担方面,应当以过错责任为主要归责原则,以继续履行为主要责任方式,同时应注意对免责事由的识别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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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服务 生态补偿 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承揽合同 规则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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