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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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少琴.毛泽东、刘少奇、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发展[J].广西社会科学,2003(1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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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少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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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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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毛泽东第一次明确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概念 ,但忽视了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 ;刘少奇丰富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科学内涵 ,但无法将其贯穿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 ;邓小平在扬弃中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并将之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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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社会基本矛盾 理论发展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3)12-0010-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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