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法兼济理论与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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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秀梅 毛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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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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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2013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德法兼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3-ZZ-SH-08)课题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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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是我们共同的梦想和责任.而公民整体素质提高和良好社会秩序是“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前提.但是,面对数十年来改革开放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单独采取德治或者法治都不足以解决当前社会面临的困境.只有德法兼济,采取“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才能达到治理社会,实现中国梦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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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法兼济 社会治理 中国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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