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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近百年經济史分期的意見——与茅家琦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郭庠林.对中国近百年經济史分期的意見——与茅家琦同志商榷[J].学术月刊,1960(10).
作者姓名:郭庠林
摘    要:中国近百年经济史,一般的含义是指自1840年鴉片战爭时起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为止的社会經济发展史。关于这一百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史要不要分时期的問題,目前正在討論。我們相信通过讨论是会得出正确的結論的。《学术月刊》1960年第八期,发表了茅家琦同志的”读关于中国近代国民經济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在文章中作者批评了我们将近百年中国經济发展的历史分成两个时期,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經济的形成和加深期,以及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产生、发展和胜利的时期的说法。認为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对1927年以后中国社会經济性质的错误看法”,“以1927年为中国近代国民經济史的下限的意見是错误的。”茅家琦同志的文章对我們有不少教益。但是,茅家琦同志在文章中所提出的某些論点,我們觉得还需要进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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