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和人类学对“社区”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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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元竹,江汛清.社会学和人类学对“社区”的界定[J].社会学研究,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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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元竹 江汛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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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 88级博士生
(丁元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教师(江汛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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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认为,社区概念的界定必须将空间关系引入,使之具有可操作性。社区是介于邻里和区域之问的社会实体,是社会学的一个研究单位,在严格限定和选择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整体性描述、分析和解释,以达到对某一社会类型和某一社会通则的理解。分清邻里、区域与社区的内涵,可以避免由于仅以互动及文化等过于抽象特征界定社区所导致的概念模糊,使社区研究的对象、内容、目的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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