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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邪教的不法性及其规制
引用本文:任先国.论邪教的不法性及其规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263-269.
作者姓名:任先国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142400410186);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资助(项目编号:15A630081);郑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2012011)
摘    要:不法性就是指事物在静态和动态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性。邪教非宗教,其在信仰对象、组织性质和社会功能等方面与正规合法宗教有明显区别,邪教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具有不法性。法律是一种有效的规制邪教的工具。一些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反邪教法,并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以加强司法打击邪教的力度和措施,这对于我国当前对邪教的规制具有借鉴意义。制定专门的反邪教法律、改革宗教管理制度、完善宗教政策和开展国际合作是我国当前规制邪教不法性应采取的对策。

关 键 词:邪教  不法性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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