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前鄂伦春族的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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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都永浩.定居前鄂伦春族的农业[J].黑龙江民族丛刊,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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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都永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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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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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鄂伦春族地区的农业并不是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外界强制推行的结果。19世纪中叶,部分鄂伦春族开始接触农业。特别是库玛尔路和毕拉尔路的鄂伦春族,在周围农业民族的影响下,开始过半猎半农生活。这种脆弱的农业,并未能维持很久,鄂伦春人对土地的眷恋远不如游猎。 《瑷珲条约》签定后,我国丧失了黑龙江以北广阔的领土,鄂伦春族也被人为地分为两部分。居于黑龙江以南的鄂伦春族,同俄国人的接触频繁起来。为了阻止沙俄对其的引诱,巩固边疆,使鄂伦春人固着于土地上,达到“寓兵于农”、“抵御外患”、“荡平内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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