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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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 玲,钟小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对乡村治理的影响[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20,39(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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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 玲 钟小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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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9,西华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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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身份、行动与灾区社会治理——川陕四村灾民行为研究”(15XJC8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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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权分置”作为由我国农村大规模土地流转现状倒逼而产生的一种经济制度变革,在推动农村经济体制变迁以及农村基层治理转变的同时,也改变了我国传统乡村共同体的基本性质。新型经营主体的进驻对乡村内生秩序的破坏及新诉求的提出,需要转变乡村治理理念及治理方式;离村农民的年轻化和精英化进一步制约乡村自治能力,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权分置”下乡村社会主体的双重变动,成为土地流转背景下基层治理的新桎梏,制约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迫切需要传统农村基层治理理念和治理体系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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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权分置 双重主体变动 乡村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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