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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教义学”的泛化及其克服
引用本文:李旭东.论“法教义学”的泛化及其克服[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560-566.
作者姓名:李旭东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6BFX024);
摘    要:“法教义学”系德国法中的术语,近年来我国与之相关的研究比较兴盛,该术语存在着扩张使用的泛化现象。法教义学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德国版本,法律实证主义在不同的法律传统中有不同的模式,但不宜将其泛化并以之代替法律实证主义这一术语。法教义学的泛化有多种原因,法教义学的使用在我国尚欠成熟,法理学应努力推进包括德国法教义学在内的法律实证主义研究,促进我国法律话语体系的发展。

关 键 词:法教义学  法律实证主义  概念泛化  比较法  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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