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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费尔巴哈关于道德行为主导因素的分析
引用本文:刘彦生,梁禹祥.论费尔巴哈关于道德行为主导因素的分析[J].南开学报,1998(5).
作者姓名:刘彦生  梁禹祥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300072(刘彦生),南开大学马列学院!300071(梁禹祥)
摘    要:费尔巴哈的人本道德说对道德行为主导因素作了精辟的分析,明确表达了他关于道德行为的主体动因的见解。还就是:以“利己主义”为源本整合行为;以“爱”为意向引导行为;以“幸福”为目标节制行为;以“良善”为准则调整行为;以“牺牲”为需要确定行为。费氏的人本道德说实现了伦理观念由神到人的根本变革,为科学伦理观的形成积累了可贵的资料。但他脱离社会经济生活,更多地从生物学、生理学和抽象人性论的层次来观察问题,因而在将道德回归于人的同时,又自觉不自觉地离弃于人,这是我们在思考当代道德问题时必须防止的倾向。

关 键 词:人本道德说  利己主义    幸福  良善  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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