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基层社会控制中州县官与绅士关系之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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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彦波.清代基层社会控制中州县官与绅士关系之演变[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6,19(4):59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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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彦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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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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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官绅合治是中国地方行政的常态。19世纪中期以前,清代绅士一般不担任地方政府职务,他们只是给州县官提供咨询,进行协助,州县官掌握着对基层社会的主控权;咸丰初年。在太平天国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清政府在全国大规模地兴办团练。绅士通过团练组织,扩大团练的社会功能,由幕后走向了前台,成为乡村控制的主体。清末新政时期,办理地方自治,使大批绅士从体制外走向体制内。由非正式权力变为正式权力,绅士不仅已完全控制基层社会,并且正式进入州县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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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州县官 绅士 基层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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