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庄子“物化”说的审美意蕴
引用本文:张利群.庄子“物化”说的审美意蕴[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3).
作者姓名:张利群
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先秦是反映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先秦诸子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念是对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最根本认识。要做到“物我同一”就必须进入“物化”境界。“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欤,不知周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在“物化”境界中,物化为人,人化为物,浑然一体,水乳交融。人只有在这种忘我忘物的境界中才获得精神自由,从而也获得审美享受。庄子意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之间有某种亲和力,同时也肯定了世上万事万物的相关性和统一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