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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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翔华.试论我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完善[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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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翔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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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德师专法律系,福建,宁德,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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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和可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对其内涵和适用范围的界定也有许多模糊不清的认识,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其进行准确的立法厘定和制度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弱者保护”的法制理念,多年来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为其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应适时地在《民法典》中对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确认,并进一步完善其配套制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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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行为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内涵界定 适用范围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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