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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单位: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摘    要:川劳社函[2008]53号为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最近,劳动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级

关 键 词:人才培养工作  通知  加快推进  示范基地  高技能人才  劳动保障  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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